上海财税导航 | 加入收藏 | 会员中心 | RSS
|综合财税 |财税动态 |财经要闻 |考试培训 |会计职场 |财税中介 |上海政策 |通知通告 |法规公告 |办事指南 |政府动态
|企业财税 |财税实务 |政策解读 |优惠政策 |实务咨询 |财税导航 |行业财税 |中小企业 |高新企业 |外资企业 |外资代表处
|管理机关 |上海税务 |上海财政 |上海工商 |上海商务 |其他机关 |年检汇算 |企业年检 |汇算清缴 |2012专题 |财税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年检汇算 > 上海所得税汇算清缴 > 年度所得税政策法规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补充公告

时间:2011-12-30  来源:  作者:  【评论()】【报错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2011年第64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说明》补充公告如下:

  将2011年第64号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说明第二条“分配表项目填报说明”第2项“纳税人名称”改为“总机构名称”;第8项“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改为:“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额”;第9项“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工资总额”改为:“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工资额”;第10项“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改为:“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资产额,不包括无形资产”;第13项“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及当期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数”改为:“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及当期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数”。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雨非
下一篇: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热门文章
  1. 上海国税地税局关于做好上海市2011年度企业
  2.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2010年上海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4. 上海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
  5. 上海税务局联系方式及网站网址
  6. 上海企业年检中工商局年检地址及咨询电话
  7. 2011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
  8. 2011年地方企业纸质年报供应目录表
  9.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防伪
  10. 上海地区税务师事务所税审、税务鉴证服务收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