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税导航 | 加入收藏 | 会员中心 | RSS
|综合财税 |财税动态 |财经要闻 |考试培训 |会计职场 |财税中介 |上海政策 |通知通告 |法规公告 |办事指南 |政府动态
|企业财税 |财税实务 |政策解读 |优惠政策 |实务咨询 |财税导航 |行业财税 |中小企业 |高新企业 |外资企业 |外资代表处
|管理机关 |上海税务 |上海财政 |上海工商 |上海商务 |其他机关 |年检汇算 |企业年检 |汇算清缴 |2012专题 |财税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财税 > 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财税实务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时间:2011-10-24  来源:  作者:  【评论()】【报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当年可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小型微利企业确认条件来确定其当年适用税率,同时按规定结算税款。


下一篇:返回列表
上一篇:利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汇总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热门文章
  1. 上海国税地税局关于做好上海市2011年度企业
  2.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2010年上海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4. 上海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
  5. 上海税务局联系方式及网站网址
  6. 上海企业年检中工商局年检地址及咨询电话
  7. 2011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
  8. 2011年地方企业纸质年报供应目录表
  9.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防伪
  10. 上海地区税务师事务所税审、税务鉴证服务收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