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公司基本资料
1、代表处的登记证、外企代表处批准证书等;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实际执行的税收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文件;
4、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
5、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二、代表处审计相关资料
1、本年度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2、各科目发生额、余额明细表;
3、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复印件;
4、期末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盘点表;
5、全年各期纳税申报、年终汇算清缴资料;
6、其他与财务会计有关的资料,如:固定资产产权属证明;无形资产权利证书;重要的房产、设备租赁合同等;
7、其他所需的资料。
联系人: 张老师 010-63371540